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7/9 15:18:00 | 阅读次数:880
在认定外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通过劳务公司招用网约配送员的劳动关系时,关键在于分析双方之间的实际用工情况。若平台企业对配送员进行具体工作安排、监督考核,提供必要工作设备和工具,且配送员的工作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那么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此外,平台企业应依法与配送员订立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与平台企业合作时,其法律关系可能更接近民事合同关系,而非典型劳动关系,具体应根据合同内容和实际履行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