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胥家山律师:三级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成员、仲裁员。从事律师行业17年,服务上千家各类型企业单位,成功代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南京律师网 | 更新时间:2024/12/3 9:33:32 | 阅读次数:405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确实可以自行和解。但这种和解并不意味着纠纷完全解决。如果和解后一方反悔或不履行协议,另一方仍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此外,自行和解也可能存在协议内容不合法、不公平等风险。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和解。但为了确保双方权益,建议在和解前咨询律师,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公平。同时,和解后也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防不时之需。